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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题
09年6月3日,南昌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动员大会召开
市燃管处部署实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日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市燃管处召开了南昌市燃气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向全行业印发了《南昌市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方案》,要求各企业、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市燃管处将按照活动实施步骤,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切实解决影响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促进行业持续安全、科学发展。 南昌市燃气行业“三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包括各燃气经营企业、自供单位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执法行动包括: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燃气生产、运输、经营、建设,扰乱燃气市场秩序的;已经责令整改,关闭和取缔后,燃气企业及站点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压占燃气管网行为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燃气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其他形式非法生产、经营燃气及擅自建设燃气站点和设施等行为的。 治理行动包括:燃气储配站、储气罐等设施、压力管道以及储配站设计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和其他安全要求的;液化气储罐站未设置倒罐装置和残液回收装置的;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到位的;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宣传教育行动包括:着力抓好法治宣传,积极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做好燃气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以安全文化进社区为载体,加快我市燃气安全文化建设步伐,依托南昌市燃气管理网建立并丰富“安全文化”专页,提供安全信息及咨询服务的平台;立足于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提高安全宣传水平,加强对生产环节的人员培训和重视对监管环节的人员培训。 市燃管处要求 “三项行动”贯穿全行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各单位要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促进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关于印发南昌市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通知 洪燃气管字[2009]第21号 处各科室、各燃气经营企业、自供单位、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09]59号)要求,我处制定了《南昌市燃气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南昌市燃气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和《南昌市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燃气 安全整治 方案 通知 抄报: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南昌市城市燃气管理处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印发 共印50份
南昌市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南昌市燃气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 南昌市燃气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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